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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政府弱勢學生教育照顧大專生獎助計畫
公告

   

                 臺北縣98學年度

『臺北縣政府弱勢學生教育照顧』計畫

【大專生獎助部分】

 

一、目的:

(一)結合社會公益慈善力量,培育本縣卓越清寒學生發展稟賦才能。

(二)獎助家境清寒、家庭突遭變故,不畏逆境勤奮向學之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三)積極彰顯社會公平正義,實現人盡其才的教育目標。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致理技術學院

(三)贊助單位:微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獎助對象及名額:

(一)獎助對象:符合申請資格且就讀台北縣境內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大二至大四、二技四年級、五專五年級、二專二年級,均不含在職班)之卓越清寒學生。

(二)獎助名額:98學年度申請學生預計以每校2名為原則。

四、獎助內容及方式:以獎助本縣卓越清寒學生在學所需之學雜費及日常生活所需之生活費為主。

(一)獎助原則:每學年補助1次,以協助申請者延續其課業學習及特殊潛能之發展,俾利於申請者在無經濟負擔之虞,得以充分學習及發展。

(二)獎助期間:依據個案審定,申請人得每年提出申請本獎助金。

(三)獎助金額:以獎助大專教育階段每學年所需繳交之學雜費及生活費為主,每人每年獎助金額為新台幣30000元整

 (四) 核給方式:本獎助金額之發給,將撥入致理技術學院再轉發受補助之學生。

 

五、申請資格及送件名額:

(一)申請資格: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設籍臺北縣半年以上並就讀本縣境內之大專院校的在籍大專學生。

     2.家境清寒、家庭突遭變故或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困難致有學習中斷之虞的學生,在學學業成績優異,且品行優良。

(二)送件名額:由學生個人提出申請,再由申請學生就讀學校開初選會議,檢附學生申請表、相關證件及資料暨初選會議紀錄、申請學生家庭概況表送致理技術學院審查。

(三)各學校初選後送件名額,每校最多推薦2名。

     

八、申請收件:

(ㄧ)自公布日起至98年11月30日止,以掛號郵戳日期為憑,寄送致理技術學院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收。

     (致理技術學院地址:220板橋市文化路1段313號。

電話:02-22576167轉1214 陳怡慧小姐收)

(二)申請人送件資料不予退還,重要資料請以影本送件。

九、申請證件及資料:

申請人應於申請時間內填具申請表(如附件,可至http://www.tpc.edu.tw/下載),並附下列文件各1式3份(表件不齊者不予審查,影本應註明與正本相符及蓋私章):

(一)學校正式成績證明。

(二)全戶戶籍謄本。

(三)特殊事蹟(具體陳述事實) 。

(四)低收入戶證明影本(非低收入戶免附)。

十、評審標準:

    (一)生活狀況:

          限持有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學習表現:

          1.表現卓越符合下列條件:97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優異,學業成績皆在80分(含)以上。

          2.品德表現:97學年上下學期操行成績皆為甲等或80分(含)以上。

十一、評審程序:

(一)本學年度之審查:本獎助金之審議,由本府教育局邀請本府相關單位及學校代表、社會賢達與公正人士組成審議委員會,並就申請人資格及所提資料進行審查,必要時得以實地訪視、面談等方式進行查核,拒絕接受訪查者取消其受獎助資格。

(二)本學年度受獎助人應於次年5月底前向本府提出學習成果及社會參與或服務之報告。受獎人於公開受獎當日簽署服務同意書,無法簽署者將取消受獎資格。

十二、受獎人義務:

(一)受獎助人其姓名與獲獎助事項得由本府於媒體公告或發表之,並公開頒獎。

(二)經雙方協商同意,受獎助人得參與本府所舉辦之公益活動及相關宣導計畫。

(三)受獎助人應主動參與服務活動,並簽署服務同意書,未簽署服務同意書,則取消其申請獎助資格。其服務成果列入補助的條件之一,本府於次年5月調查受獎助人參與服務之紀錄,如無紀錄者,由學校提供機會並輔導其參與。

十三、終止獎助:

受獎助人之家庭經濟、學習行為或進修成果,如發現有不符合接受獎助之條件、或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以及陳述不實者,得經審議委員會審議後,取消獎助。

十四、主辦單位及贊助單位保有最後核發補助金額之核定權。

十五、本實施計畫奉核後發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申請表下載

   

發表者: admin 於 2009-11-19 @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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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桃山學院大學寒假短期研習
公告

   

日本桃山学院大学

日本語プログラム募集要項

 

1.2010年1月30()~2月20日()、計22日間(21泊)

2月1日()から授業開始

 

2.募集要項:4名 

限日文系日間部、進修部大三、大四學生參加,
低年級者需通過日語能力檢定測驗2

 

3.研修費用:お1人様、120,000

    内訳:①ホームステイ費用 (朝食、夕食含む)

       ②日本語授業料 (教科書代含む)

       ③日本事情講義講師料

       ④フィールドトリップ費用

       ⑤文化体験費用

       ⑥関西空港送迎費用、通学主要交通機関交通費

 

4.研修内容

  日本語:1日3時間、計13回

  日本事情講義:3回(講義時間:1回あたり90分)

  フィールドトリップ:2回

  文化体験:3~4回

     日程については予定ですので、日程が確定され次第、お知らせします。

 

5.提出書類

     赴日本短期研修報名表家長保證書(請至日文系網頁下載)

     歷年成績單

 

 

2009年11月20日(五)前備齊資料交至助教室,如果報名人數超過四名,將以在校活動事蹟、歷年成績或日語檢定作為選拔依據。

 

   

發表者: admin 於 2009-11-12 @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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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大日文系碩士班甄試簡章
公告
   

99學年度 輔仁大學日本語文學系 碩士班甄試簡章

招生名額

5

報考資格

附加規定

一、限日本語文相關學系應屆畢業生(含應用日文等相關學系)

二、學士班前三年學業總平均名次在該系該班前40%以內者,轉學生前二學年學業總平均名次在該系該班前40%以內者。

系所指定

應繳資料

一、學士班前三學年成績證明正本1份及總名次排行表1份,轉學生前二學年成績證明正本1份及總名次排行表1份。總名次排行表須經各校註冊組用印始有效。

二、研究計畫 (以中文/日文書寫各一式5份,各約1500)

三、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如日文能力檢定證書,日語文相關活動得獎證明等一式5份。

以上各項資料獨立裝訂,請勿合併裝訂。

所繳資料恕不發還。

甄試項目

及方式

一、資料審查。

二、筆試:(一)翻譯(中日互譯)

(二)日文作文(寫作測驗)

筆試合格者始得參加口試。筆試合格名單於99127日於本系網頁公告。

三、口試:口試內容含口語表達能力、進修動機、讀書計畫、基本文學知識等。

甄試日期

及地點

一、筆試:99129日上午。詳細時間、地點99127日下午於本系網頁公告,請自行上網查詢。

二、口試:991216日下午。詳細時間、地點991214日於本系網頁公告,請自行上網查詢。

成績計算

錄取方式

一、資料審查佔總成績20%;筆試兩科各佔總成績20%,合計佔總成績40%;口試佔總成績40%

二、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得不足額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依口試、翻譯(中日互譯)、日文作文(寫作測驗)、資料審查之次序,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

提前入學方案

通過99學年甄試入學考試者,已取得學士學位者可提前於992月入學;尚未取得學士學位者可先選修研究所課程,並於入學後抵免學分。

備註

不可攜帶任何資料、字典、電子字典入場。

辦公室

外語學院1LA113

電子郵件

G24@mail.fju.edu.tw

聯絡電話

022905-2596

系所網址

http://www.jp.fju.edu.tw

簡章販售時間:116日起。

網路報名時間:1123~26日止。

   

發表者: admin 於 2009-11-06 @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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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文系原土洋教授紀念獎助學金,申請日期至11月20日
公告
   

輔仁大學日文系「原土洋教授紀念獎助學金」實施辦法

                                                                                             

97.12.04 97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三次系務會議決議通過

 

一、宗    旨:為彰顯及紀念原土洋教授生平對學生無私奉獻之精神,特成立紀念獎助學金,以培育家境清寒、積極向學且具服務精神之學生。

二、來    源

1.社會各界關心本系發展之團體或個人捐助。

2.系友贊助。

    3.獎助學金專戶孳息。

三、對    象:以本系大學部、研究所學生家境清寒、積極向學及具服務熱誠者

為優先申請。

四、金    額:每名新臺幣六千元整。

(惟每學年發給金額及名額視當年度基金情況調整)

五、名    額:共四名。

六、辦理期次:每學年辦理一次。

七、申請時間:自11月1日起至11月20日止。

八、申請資料:

(一)申請書

(二)歷年成績單一份

(三)個人簡歷(請依家境清寒積極向學具服務精神分述說明)

(四)符合遴選標準之證明文件

(凡領有政府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或有具體事實證明家境清寒者。如無法取得前述證明,而有父母雙亡、單親家庭或因家庭遭受重大變故等導致生活困難者,亦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具服務與積極向學證明文件亦可一併檢附。)


 

九、薦選程序:

(一)     學生將申請文件備齊後,於規定時間內送至助教室彙整。

(二)     本委員會必要時得以面談、實地查核或請導師列席等方式進行審查。各項審查紀錄,應留系備查。

十、獎助取銷:清寒學生獎助學金經核定後,如有偽造、不實情事或因故休學、退學、開除學籍者,停發或繳回已領而仍未執行之獎助學金。

十一、頒  獎:經核定得獎者,造具印領清冊報校方請領,並於每年系週會或系友會等公開會議時舉行頒獎。

十二、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經校方核准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申請表點此下載

   

發表者: admin 於 2009-10-31 @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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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本系馮寶珠老師升等副教授!!
公告

發表者: admin 於 2009-09-18 @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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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拉克風災就學補助計畫
發表者: admin 於 2009-09-15 @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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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學年度赴日本交換學生甄選作業
公告
   

交換學生甄選活動

本系目前已與日本費利斯女學院大學聖母清心女子大學桃山學院大學梅光學院大學上智大學佐賀大學京都產業大學福岡大學藤女子大學南山大學聖心女子大學簽訂學術、教育合作協議書,除了彼此交換論文、著作、出版品及各種學術、教育資料之外,並相互邀請參加兩校主辦之學術會議及對方之教師、學生至己方教學、研究及學習。

 

赴日地點

名額

赴日時間

注意事項

藤女子大學

(日本北海道)

3

2010年4月~2011年2月

1.學雜費繳交至輔仁大學(以日間部公佈之費用為基準)。聖心女子大學另外提供自費名額(進修部同學可以參加),除了負擔輔大學費外,另外須再繳交15萬日幣給日本學校。

2.機票費、在日本之住宿費、生活費和保險費等自行負擔。

 3.甄選結果僅作為推薦,最後名單尚需經日方學校審核。

 4.以甄試總成績高低優先徵詢擇校意願。

 5.桃山學院大學留學期間為半年限大四申請,明年起  大四不能申請交換學生

 

 6. 佐賀大學(9月入學)與南山大學另開設語言課程,不和日本學生共同上課。

 7.甄選對象為日間部日文系大三、大四學生。大四學生僅能報名桃山學院大學。

費利斯女學院大學

(日本橫濱市)

2

2010年4月~2011年2月

聖心女子大學

(日本東京都)

1

2010年4月~2011年2月

4(自費生)

2010年4月~2010年8月

桃山學院大學

(日本大阪府)

4

2010年4月~2010年8月

福岡大學          (日本福岡市)

2

2010年4月~2011年2月

聖母清心女子大學

(日本岡山市)

2

2010年4月~2011年2月

梅光學院大學

(日本下關市)

2

2010年4月~2011年2月

京都產業大學

(日本京都府)

1

1

2010年4月~2011年2月

20109月~2011年8月

佐賀大學

(日本佐賀市)

1

1

2010年4月~2011年2月

20109月~2011年8月

南山大學

(日本名古屋市)

1

20109月~2011年6月

上智大學

(日本東京都)

1

20109月~2011年8月

(須日語能力一級合格)


 

【姊妹校交換學生說明會注意事項、招募事宜、選拔標準】

目    的:輔仁大學與費利斯女學院大學、聖母清心女子大學、桃山學院大學、梅光學院大學、上智大學、佐賀大學、京都產業大學、福岡大學、藤女子大學、南山大學、聖心女子大學為增進兩校更實質之交流,方案之一是協議青年學子交換留學。期望透過在當地國之生活、學習活動,而達到深化、活化青年之經驗,促進兩國社會的發展。

費    用:A.學雜費繳交至輔仁大學(以日間部公佈之費用為基準)

B.機票費、在日本之住宿費、生活費和保險費等自行負擔

C.通過甄試並決定留學者,每人需繳交系務工作費用3000元,以便手續辦理期間系務額外的人事工作費、聯繫郵電費、行政業務費以及與姊妹校交流等各項費用支用。

 

招募事宜說明會:2009年9月25日(五)中午12:30於LB103教室舉行

報名日期:2009年9月30日(三)

報    名:說明會後向助教領取表格,報名時須繳交報名表、歷年成績單與報名費300元。

甄選條件:       

 A必備條件

1.歷年成績優秀,日語能力良好者

2.身心健全者,願意遵照系方交換留學各項事務安排者

3.能適應海外生活、願意遵從對方老師指導者

4.經濟條件許可者

5.轉學生欲報考者,必須在本系修讀至少一年

              B參考條件

6.代表本系對外各項比賽成績優良者

7.對系上、班上活動有貢獻或熱心參與者

 

甄選日程:(日程)

10月 6日(二)12:20~13:30  日文作文測驗  地點:LB103

10月 7日(三)13:00~15:30  面試  地點:LA114

10月8日(四)  公佈甄試結果

 

    由於名額尚會異動,以姊妹校提供之資料為主。

    優先徵詢成績高的同學派遣學校意願。

    甄試成績:熱心服務佔15%,歷年成績佔15%,日文作文測驗佔30%,面試佔40%。

    通過甄選同學必須協助及出席2009年11月21日系上舉辦的國際會議,以習慣留日期間的上課及發表方式。

* 本公告的公告日:2009年9月15日

   

發表者: admin 於 2009-09-15 @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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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琉球大學獎學金簡章(請至國際交流中心繳交資料,9/22申請截止)
公告
   

2010 年琉球大學獎學金甄試簡章

一、獎學金名額:2 名(限在琉球大學就讀)。
二、獎學金期間:2010 年4 月1 日至2011 年3 月31 日。
三、待遇:
(一)機票費:中華民國桃園機場至日本國沖繩縣那霸機場往返經濟艙機票1 張。
(二)生活費:每月約日幣8 萬8,700 元。
(三)學 費:含報名費、入學金及學費等必要費用,核實支付。
(四)保險費:含國民健康保險費、普通傷害保險費及住宅綜合保險費,最高以日幣5 萬
1,000 元為限。
(五)財團理事長認定必要之費用。
四、報考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具日本國籍 ,身心健全者。
(二)大學畢業以上獲畢業證書可短期出國進修1 年者。男生須具備後備軍人身分、無出國
限制、無兵役義務,或正在服役可於2010 年3 月底前退伍持有證明者。
(三)年齡至2010 年4 月1 日未滿30 歲者
(四)日本語能力測驗1 級及格者。
(五)留學費用超出獎學金部分有能力自行負擔者。
(六)未曾領取本項獎學金者。
五、報名方式及期限:即日起至98 年9 月25 日(以郵戳為憑)前,將報名表(下載網
址:http://www.edu.tw/bicer),併同規定證件影本,以掛號寄台北市中山南路5 號教育部
國際文教處三科,且同時來電(77366179)確認,始完成報名手續,逾期不受理。
六、郵寄地址:100 台北市中山南路5 號 教育部國際文教處第三科,請於信封上註明「報名琉球大學獎學金甄試」。
七、報名應繳交文件:
(一) 貼2 吋半身脫帽光面照片1 張及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之報名表影本
4 份。
(二) 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影本4 份。
(三) 大學成績單中、英文影本4 份。
(四) 退伍令或其他有關兵役證明文件影本4 份。
(五) 其他有服務義務者,另繳服務或主管機關准予報考之同意函影本4 份。
(六) 日本語能力測驗1 級及格證明影本4 份。
* 文件請按次序裝訂成4 冊,未備齊者恕不受理。
八、甄試方式:中、日文面試(內容亦包括中琉歷史文化之關係)。
九、甄試日期:98 年10 月10 日(星期六)上午9 時整起,報到時間另行通知,結束時間視報名人數排定。
十、甄試地點:臺北市徐州路5 號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8 樓)。
十一、錄取名額:教育部依面試成績結果,擇優錄取正取、備取候選人各2 名,正取者由教育部薦送琉球大學,正取因故出缺時,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十二、凡經甄試錄取者,留學期間因個人因素產生之休學、中輟或退學,琉方得取消全部或部分獎學金。
十三、明年起本項獎學金甄試方式:獎學金候選人由國內設有日文系所之大學校院推薦,並經教育部甄審通過者。

報名表請點此下載

   

發表者: admin 於 2009-09-15 @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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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光學院大學教育實習名單
公告
   

 日本梅光學院大學教育實習

 

日期: 9月8日(二)  ~  9月10日(四)

時間: 9:00~12:00     

課程:

      五十音             初級日語A                  

     LA 202教室             LA 204教室                 

 

姓名

1

蔣宇

2

王凱葳

3

廖佩怡

4

張禎庭

5

齊慕芸

6

林彥清

7

謝蒨儀

8

蘇立心

9

周香君

10

魏佩瑩

11

李珈靜

12

李宜蓁

13

薛茜文

14

劉欣亞

15

王允君

16

劉宜蓁

17

胡恩宣

18

魏敏琦

19

陸柏辰

20

黃芝蓉

21

翁婉曄

22

林芮竹

23

許硯婷

 

姓名

1

何文昇

2

潘思涵

3

王筱菡

4

蔡沐晨

5

謝泊諺

6

江佳文

7

楊子瑜

8

陳冠婷

9

張敬佳

10

范明真

11

李佳穎

12

林佩萱

13

葉乃方

14

柯惠暄

15

張婷雅

16

蘇珮宜

17

陳思伃

18

張若琳

初級日語B

LA 206教室

 

姓名

1

蘇郁茜

2

邱柔瑾

3

徐逸雰

4

楊淳涵

5

張琇穎

6

黃亦欣

7

張瀞云

8

王詩穎

9

陳湘藍

10

鄭嘉晉

11

李致瑩

12

巫俞佳

13

楊詠淩

14

溫斐萱

15

潘沄莃

16

沈俞凡

17

周晴

18

王湘慈

19

朱泓達

   

發表者: admin 於 2009-09-04 @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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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寒助學金申請事項
公告
   

公佈期間:98-08-18 ~ 98-09-18

創稿文號:0981300441

公文-書函

電子簽核

收發文號:

0980010714

收發日期:

98-08-17

分類號:

4201

保存年限:

永久

承辦單位:

生活輔導組

承辦人:

陳秋媛

密等:

普通

速別:

普通件

聯絡人:

陳秋媛

聯絡電話:

02-29053101

電子信箱:

029559@mail.fju.edu.tw

傳真電話:

02-29053163

來文日期:

 

來(發)文文號:

輔校學三字第0980010714號

來(發)文機關:

如正、副本單位

主旨:

函送本校98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就學獎補助項目─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辦事宜,請 查照並公布周知。

說明:

一、本辦法業經97.08.20(97)「學生就學補助基金管理委員會」修正通過。
二、各學系名額分配係依據各學系組別數為基準(分配名額如附件1)
三、敬請各學系秘書(含進修部夜間辦公室)將申請書及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請彙整名冊於10月2日前擲回學務處生輔組彙整並轉送「學生就學補助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請彙整名冊電子檔請回傳至029559@mail.fju.edu.tw)。
四、相關「清寒學生助學金實施辦法」、「申請書」、「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請彙整名冊」請逕至生輔組校內獎助學金網站下載。

辦法:

 

正本:

各學系、進修部、僑外組

副本:

各學院、會計室、總務處出納組

   

發表者: admin 於 2009-08-19 @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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